犯罪既遂了犯罪就成立吗,就可以判刑处罚吗?
2023-03-30 18:21:20 来源:法问
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那么,犯罪既遂了犯罪就成立吗,就可以判刑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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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犯罪既遂了就可以判刑处罚了吗,罪名是不是就成立了?
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吴亚云律师解答:
犯罪成立指的是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犯罪既遂指的是犯罪的形态。成立犯罪后,不一定就是既遂一种形态,也可能是未遂,也可能是犯罪预备,还可能是犯罪中止,等等。所谓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也就是说,只要犯罪构成四要件: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齐备,那么就构成了犯罪既遂。
如果他人属于犯罪既遂的话,这个时候是属于犯罪成立的,因为犯罪既遂需要满足犯罪的所有构成要件,其中也必须满足对他人实施了伤害,所以犯罪既遂就是犯罪成立。
吴亚云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犯罪既遂的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
犯罪既遂就是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全部要素。然而,“犯罪构成应当是刑事违法性的构成,它的功能在于说明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以存在这样一个明确的法律标准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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