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了知识产权的侵犯
2023-06-29 10:02:39 来源:问法网
哪些行为构成了知识产权的侵犯
以下行为构成了知识产权的侵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具体包括对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等的侵犯,要知道这些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若他人有侵犯行为,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对于权利人来讲,在发现他人侵犯自己权利的时候,也要积极主张,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甚至可以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销毁侵权产品等等。
二、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指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知识产权保护内容指以下几点:
1.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作品的人身权及财产权;
2.商标法保护范围包括已经依法祖册的商标的专用、处分、所有等权利;
3.专利法保护范围包括权利请求书说载明的权利范围。
三、知识产权诉讼费包括了什么
知识产权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参用民事诉讼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支付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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