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2023-08-13 17:27:37 来源:问法
一、合同有效成立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有效成立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资料图)
1.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有行为能力的人;
2.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表示真实;
3.签订合同内容不得侵犯国家或个人利益;
4.合同内容不得有欺诈、胁迫、明显不公平、乘人之危。合同的成立应具有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合同未经承诺,只停留在要约阶段的,合同未成立。合同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开始,由合同要约与对方的承诺达成协议而成立。
二、合同不成立与无效区别
1.两者的法律含义不同。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或者违反法律要求,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无效合同是法律禁止的合同,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不能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不成立合同是一种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本质上是一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
2.两者强调的内容不同。不成立合同强调的是程序内容不合法,无效合同强调的是实体内容不合法;
3.两者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未成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缔约关系。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已经完成了订立合同的程序,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但合同是国家已经完成的。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法律快车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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