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人义务有哪些|环球速递
2023-05-03 08:21:39 来源: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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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独占许可的特殊性,法律一般赋予独占被许可人一定程度的独立诉权,同时从保护竞争的角度出发,法律禁止独占许可人在缔结独占许可合同时滥用其优势地位,从而不合理地限制被许可人的正当权益。那么商标权独占使用许可人义务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人享有的权利
首先,独占许可使用人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许可人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从理论上说,未注册商标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但本文的讨论仅限于注册商标)。在独占许可合同中,独占使用权的范围涉及两项内容:一是商品或服务的类别,二是商标的使用地域。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可以涵盖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或服务类别,也可以只包括其中的一部分;许可人可以授权被许可人在全国范围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也可以只对在部分地区的使用权进行独占许可。这意味着商标权的所有人可以就该商标同时对多人在不同地点实施独占许可。因此,同样是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其权利的范围可能有大有小。
其次,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有权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禁止许可人自己使用该商标以及禁止许可人将该商标的使用权再许可给第三人,可以简称禁用权,这是独占使用权一词中应有的含义。禁用权只有与要求权、投诉权、请求权和诉讼权等结合起来才有意义。根据禁用权,独占许可使用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也可以向执法机关投诉或向法院起诉(包括民事和刑事诉讼),请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第三,独占许可使用人享有转让、设质或进行非独占性许可的权利。
此外,独占许可使用人也可以放弃其独占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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