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百分之几
2023-05-16 08:42:54 来源:问法网
(资料图)
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百分之几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一)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病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
(二)发生外伤住院:住院三日内,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医保联网手续,经市(区)医疗保险处稽查科调查后,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未调查清楚或有异议的,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稽核科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三)发生门诊意外伤害:治疗终结后携带门诊病历、发票、本人建-行存折复印件等所有证件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稽核科进行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科进行报销。
三、城镇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门诊统筹即在定点的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标准为60元-100元/人。未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年报销限额为60元/人;与基层医疗机构签约,年报销限额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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