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失职罪立案标准 全球快报
2023-06-08 14:23:27 来源:问法
一、执行裁定失职罪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执行裁定失职构成的是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立案标准有:
【资料图】
1.造成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自杀、自残致重伤、死亡或精神失常的;
2.给个人造成15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75万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的;
3.给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3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50万元以上间接经济损失的;
4.致使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破产的;
5.其他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怎么判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根据《刑法》第94条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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