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起诉书需要本人去吗
2023-04-18 11:29:14 来源:问法
(相关资料图)
一、交起诉书需要本人去吗
起诉书不一定要本人去,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起诉书能更改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起诉书可以更改,具体的情况为:
1.如果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是罪名以及适用的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则可以更改起诉书,变更起诉;
2.如果是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则可以追加、补充起诉。
三、起诉书的内容
起诉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和户籍地、公民身份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及处分的种类和时间,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当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和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的内容叙写;
2.案由和案件来源;
3.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目的、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起诉书叙述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必备要素应当明晰、准确。被告人被控有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一列举,对于犯罪手段相同的同一犯罪可以概括叙写;
4.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及认定的罪名、处罚条款、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
5.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包括认罪认罚的内容、具结书签署情况等。
标签: